□ 仲 平
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出台的《关于加强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派出机构食品安全执法规范化的指导意见》明确“派出机构的检查人员可以按照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委托,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经营许可的受理工作”。也就是说,食品经营许可将成为派出机构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
县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派出机构工作在乡镇街道,食品经营主体扎根在乡镇街道,由派出机构的检查人员做食品经营许可工作,有人员熟悉、服务便捷等优势,但要做到让行政相对人满意和人民群众认可,仍需要在执法规范化上下番功夫。
食品经营许可让群众认可,要以执法规范度换取群众满意度。食品经营许可规范化从根本上说就是依法行政、依法许可。因此,要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出台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和《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以及地方相关法规的规定,公示行政许可的项目名称、法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等内容,为申请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并自觉接受监督。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文书,应当说明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以及具体条款。
食品经营许可让群众认可,要以检查人员的责任感换取群众的获得感。越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检查人员越要注重提升专业水准和服务质量,自觉做到“四个转变”:变被动许可为提前介入,变高高在上为俯身躬行,变与民争利向为民谋利,变单打独斗为社会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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